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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位的對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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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s ich wäre, aber nicht bin.

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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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09 週六 201221:30
  • 上台,台上

因著某種特殊的緣故而得以在劇團的排演中,
坐上閒人勿近的排練室中的觀眾席,
表演的舞台在座位的一公尺之外,
而台上的故事是一串支離破碎組合成的荒謬,
有如一個真實的被切割成不同生活領域的人生。
回想起自己真實的生命,
似乎能夠最讓我感到自在的一個場域,
就是「台上」。
無論是講台或者是舞台,
幾乎每次都會很深刻的感覺到:
「只要一站到台上,我就什麼都不怕了。」
(唯一的例外是有被評分的壓力的時候)
在台上的時候,
每一次的展現都有一個明確而整全的形象,
而且經過反覆的預演,
自己被賦予了什麼、應該做些什麼事,或者應該扮演怎麼樣的角色,
一切都是一清二楚,
不像是台下真實的生命,
一切都完全暴露在無法掌控的未來之中,
這樣一來也就自是完全不會讓自己感到擔心。
無怪乎人們總是希望能夠扮演「自己」,
而不願讓自己成為一個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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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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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08 週五 201201:00
  • 曙光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
當倒數的時刻分分秒秒的流過,
對於這句話所體會到的意涵也分分秒秒的在改變。
在無盡的夜裡行進,
而終於看見了地平線上發出的微光。
希望的幻影曾在某一個瞬間出現,
當麻醉退去,
才又記起我早已經筋疲力竭,
周圍的空氣彷彿被抽乾成真空,
無法呼吸,就是爬過去的力氣也沒有了。
還有漫長如永恆般的十五的晝夜。
曙光,終究遠在地平線的另外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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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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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16 週三 201209:19
  • 義務、責任、價值

使個人感到必須有何思想或作為的義務,
必定來自思想者或行動者意識到自身對於某個對象的責任,
而責任又來自對於對象的價值感,
對價值感的判準最終又由定義生命本身價值的信仰決定,
於是信仰的對象也就是自身的一切思想與行為最終要對其負責的對象,
這是建構義務在認知中之合理性的基礎。
信仰的對象若是自身形而下的利益,
社會對自己的評價就是必須對其負責的最終對象;
信仰的對象若是形而上的某種理念,
最終必須對被期望應該接受理念的對象(自己、週遭的人、某個群體或是某種形而上的對象),
接受理念的內涵已經實現的程度負責;
在愛的信仰中,
世上的每個人與萬物、以及愛的來源都是最終要對其負責的對象,
在這之間有一種將焦點放在關係的片段或是整全的關係的差異。
愛的關係是負責的極致。
但是在實際的認知運作中,
要分辨自己所愛的,是自己的理念或是真實的對象,
(若愛的是自己的理念,所信仰著的就不會是愛了)
在兩者之間的界限是非常困難的,
畢竟信仰在生命中是一種動態的狀態,
也就難以在行動中對其進行判斷或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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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大故事,小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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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03 週四 201222:25
  • 歷史經驗與責任

不論在什麼樣的領域,
我們總是常常可以發現有一種演講叫做「成功經驗分享」,
然而,雖然大家都喜歡去聽別人成功的歷程,
我卻認為和成功的歷程相較,
失敗的歷程才能夠真正帶來更多有價值的經驗。
所謂「成功」其實也就不過是所有失敗的因素都沒有發生所造成的結果,
而這不見得是因為成功者有多厲害,
有能力去應付所有可能造成失敗的因素,
即使只是機運讓所有可能導致失敗的因素都沒有出現,
同樣也能造成成功的結果,
況且對於「成功的經驗」,人們時常只會提到成功者的成就,
很少會提到背後如何克服阻礙的方法,
而淪為一件或一串成功事件的敘述;
相較之下,在失敗的經驗中,
就不可能避免觸及「為什麼會失敗」,
至少一定多少會認識一些可能導致失敗的因素會如何發生,
以及在某種情境下,怎麼樣的應對會是沒有效果的,
和成功的經驗比起來,
顯然失敗的經驗對於防範失敗會是更有益處的。
而願意和別人提起自己的失敗的人,
在談到自己的失敗經驗時,
多少都會涉及一些從環境或者與某些人的互動,
對自己產生的負面影響,
然而有趣的是,
同樣在敘述這些過去的環境或他人給自己帶來的負面影響,
有些人的敘述聽起來很明顯的就是為了把造成自己現在的狀態的責任推給別人,
有些人的敘述聽起來卻不會讓人覺得有這樣的意圖:
他們既不否認這些他人在過去造成的影響,
卻又讓人覺得他們並沒有因此而推卸自己在情境下和互動關係中,
做為一個行動者的責任。
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差異呢?
當我們站在現在的時間點回顧過去的時候,
我們必然是用當下的觀點在節選與詮釋當時發生的事件,
於是,當我們帶著不同的意圖解讀這些過去的事件時,
也就會隨之對事件建構一套相應的敘述,
這往往是一個不經意的過程,
卻可以在細微的差異中引導讀者往不同的方向解讀,
我發現若是我們試圖要把失敗的責任推給環境或是他人時,
就會將過去的環境或者事件很直接的連結到當下的狀態,
「就是...,現在才會這樣」、「現在會這樣,都是...」
而認為現在的狀態很理所當然的是被過去決定的;
反之,我們若沒有將失敗的責任推給環境或是他人的企圖,
則會在敘述過去的時候,
提到自己在當時處在環境或互動中的想法以及作為,
對於整個事件又造成了什麼樣的影響,
而不會認定只要在那樣的情境與關係下,
就可以理所當然地決定當下的狀態。
希望有那麼一天,
我也可以做到坦然地和任何需要的人分享自己的失敗,
而不掩飾自己在其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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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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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24 週二 201223:24
  • 阿桑:葉子

喜歡阿桑的歌,
是從第一次聽到〈葉子〉就開始的。
這是從很小的時候,
就一直陪著我長大的一首歌。
國中的時候總是一面聽著,
一面想著曾經要好的小學同學;
高中的時候總是一面聽著,
一面想著國中時代的好朋友;
剛上大學的時候總是一面聽著,
一面想著高中一起瘋的夥伴,
也曾經用這首歌紀念原唱的逝去...
當發覺生命中某個美好的片段成了只能回憶的曾經的時候,
總是會想起這熟悉的旋律。
而如今呢?
我一點也不敢想像我所失去的,
但這卻似乎是個無可逃避的事實?
葉子
曲/詞:陳曉娟
演唱:阿桑
葉子 是不會飛翔的翅膀
翅膀 是落在天上的葉子
天堂 原來應該不是妄想
只是我早已經遺忘
當初怎麼開始飛翔
孤單 是一個人的狂歡
狂歡 是一群人的孤單
愛情 原來的開始是陪伴
但我也漸漸地遺忘
當時是怎樣有人陪伴
我一個人吃飯 旅行 到處走走停停
也一個人看書 寫信 自己對話談心
只是心又飄到了哪裡
就連自己看也看不清
我想我不僅僅是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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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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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6 週一 201222:14
  • 變色,變心

自從痞客停止支援在這最黑暗的四年來一直跟著我的舊樣式,
就換了一個蒼白的新樣式。
曾經持守著的,又一次被無情地打破。
也曾經說過一旦這底限被打破,
就要搬家到fc2,
但我實在已經沒有任何力氣,在命運之前掙扎了。
記得前幾天看到一句話:
「你所厭惡的現在,是未來你回不去的曾經」
在人生中這句話差不多總是真的,
是因為如果認為付出的就應該要得到收穫的話,
不管立足在哪一個階段來觀察,
未來都一定會比現在還悽慘。
不會有美麗的晴空,
當黑暗過去,留下的只會是被抽空一切的慘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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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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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3 週五 201223:16
  • 重建

生活正在隨著最後一波寒流和強哥們的遠去而漸漸回來,
從睡覺慢慢到吃飯再慢慢到唸書。
生命是如此的在流動。
明天的安慰是虛假的,
但我已經看到了真實的今天。
同在的安慰是虛假的,
但我已經看到了自身的盲點。
最後,
感謝家人在我最需要的時刻,
給我可以整理生命的時間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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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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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08 週日 201219:53
  • 死亡與自殺

死亡是一場悲劇的原因,
是死者所脫離的不幸並不會消失,
而是會從此以某種方式移轉給還活著的他人。
若在還活著的時候超脫了苦難,實際上也就與死無異。
這是一種自殺的行為。
因此,進修道院要辦葬禮、成為比丘尼要拋掉過去的姓名,
這是正確無誤的。
為什麼不自殺?
那是為了能夠因著愛而犧牲。自殺則使人不必再犧牲,同時並犧牲了他人。
可以被殺,而不可以自殺。
被殺是永恆對人的碰觸,而不是人去碰觸永恆。
人並沒有碰觸永恆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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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大故事,小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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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05 週四 201221:24
  • 誠實地想你

當一直以來依賴著的價值崩潰了,
並不是假裝不在意就能夠讓自己好起來──
儘管明知道那只是個浪漫的想像。
情感上獨占的可怕,
就在於只要一把什麼當作整個生命的目標,
那個目標的失落,
就是整個生命的失落。
特別當這一切沒有任何人可以責怪,
也就沒有什麼可以撐起這失落的力量了。
但只有誠實地面對,
才有重建關係或是真正放下這段關係的可能...
誠實地想你
曲/詞:姚若龍/顏克前
世界忽然變形 忽然很安靜
無助的我一秒間 失去重心
聽你不停為我擔心 看你不停離我而去
你 要我照顧自己
是我做了什麼 讓天使生氣
還是忘了做什麼 讓幸福遠離
也許該要真的相信 有種愛叫遠遠關心
痛 卻又哽住呼吸
我 用狂奔 用無力 用惡夢 去想你
我討厭命運驕傲的神情
嘲笑我沒半點權利決定
我 用痛哭 用回憶 用深愛 去想你
去體會什麼是迫不得已
越懂才越有勇氣 誠實地想你
是我做了什麼 讓天使生氣
還是忘了做什麼 讓幸福遠離
也許應該要真的相信 是有種愛叫遠遠關心
痛 卻又哽住呼吸
我 用狂奔 用無力 用惡夢 去想你
我討厭命運驕傲的神情
嘲笑我沒半點權利決定
我 用痛哭 用回憶 用深愛 去想你
去體會什麼是迫不得已
越懂才越有勇氣 誠實地想你
是不是 擔心 我怕黑不敢前進
那顆 本來沒墜落的流星
才拼命燒亮了自己
我 用狂奔 用無力 用惡夢 去想你
我討厭命運驕傲的神情
嘲笑我沒半點權利決定
我 用痛哭 用回憶 用深愛 去想你
去體會什麼是迫不得已
越懂才越有勇氣 誠實地想你
即使夢已經碎了一地,
還是該把準則拿起來唸的,
不管最後會拼成一幀美麗的馬賽克或者要進垃圾桶。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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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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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01 週日 201222:07
  • 救贖與地獄之愛

「造我的大能是神的力量,
是無上的智慧與眾愛所自出。」──但丁《神曲‧地獄之門》
當聖經的記載明確地提到諸如「神愛『世人』」(原來的希臘文使用的甚至是「世界」)、
「神願意『人人』得救,都認識真理」、
「基督為『全人類』的罪,犧牲自己」、
「上帝藉著基督與『人類』建立和好的關係」之類,
這些表示基督是「世人」(也就是全人類)的救主的話語,
但在聖經裡又同時也包含了信徒是「受召揀選」,
而不信仰的人要因為其不信仰而受懲罰的概念,
既然「神愛世人」,又為何會有「地獄」的出現呢?
難道我們可以說在地獄中的人同樣是神所愛的對象嗎?
(像是尼采就曾在《道德系譜學》中提出質疑,
認為把地獄說是「被永恆的愛創造的」是「但丁的錯誤」)
這看似是一件非常弔詭的事,
在基督教歷史上也一直都是備受討論的論題。
面對這樣的弔詭,
有人提出了普救論的主張,認為地獄只是一個過程,
非信仰者在死後也有機會建立對基督的信仰,
而所有人最後都終將得以進入天國,享受永生。
在這樣的說法後面有一個非常美的畫面,
只是我在想,要是真的這樣的話,
那上帝的愛好像就太小了一點:
因為這樣就像是一定要每個受祂救贖的人,都必須以愛上帝來回應上帝救贖的恩典,
如果祂真的這麼做,我會認為,
這樣的上帝也就不過是一個強迫推銷的永生販子,根本沒有資格去宣稱 「愛」;
另一種人則認為,
只有信仰上帝的人才會得到救贖,
基督只是信仰上帝的人的救主,
那麼,人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更成了完完全全的交易行為:我賣你信仰,你賣我永生,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苦和死,竟成了上帝做生意的成本!
這種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式的交換,同樣沒有愛在其中,
而且更是對聖經的主張的直接否定。
因此,對於這種想法,我敢直接地宣稱這是異端,
但不幸的是,這樣的異端思想如今卻是教會中被普遍接受的主流,
天國不再是給予信徒的恩典與獎賞,而成了信仰的報酬。
還好,在上面所提到的經文中,我們的上帝的形象比較像是:
「上帝親近人,當他們患難困苦。
用祂身體餵養肉體靈魂,被釘十架赦免他們,基督徒與異教徒全都一樣。」
──潘霍華〈基督徒與異教徒〉
關於十字架的救贖效果,
我想我們應該回到罪的效果開始說:
罪是人和上帝、他人和世界之間關係的斷裂,
若就「和上帝斷裂」的層面來看,
罪是一種人和永恆的隔絕,
在這樣的隔絕之下,
當我們說:罪的工價乃是「死」,指的是靈魂與肉體絕對的寂滅,
只要生命延續的時間一停止,
因為罪人已和永恆隔絕,
沒有屬於永恆的天國或地獄在等著死去的人,
塵歸塵,土歸土,一切就都不再存在,全是虛空。
「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但是基督的十字架,把與永恆的連結再一次帶給人類,
而只有將生命與永恆連結,
才能使存在本身(而不是生命的某種或某些特質)被賦予絕對的價值,
在啟示錄中才有所有死人都能夠復活、接受審判,使人類免歸於寂滅、虛空的應許,
這使人有份於永恆的救贖,是不分信徒與不信者的:
上帝並不看輕任何一個人的價值。
以人類平常的觀點來看,
要去愛一個與自己親近、又是自己喜歡的人很容易,
去愛一個不認識自己、自己討厭、或是敵視自己的人很困難,
若是讓對方可以在繼續保持對自己不認識、讓自己討厭、或是敵視自己的狀態下還持續的愛著對方,
而且甚至容許對方沒有任何改變,我想這是差不多是任何人都無法做到的,
更不要說對每個自己接觸過的這類人都這樣的去愛了,
如果上帝自私一點,大可以只把信仰自己的人按照以諾和以利亞的模式接上天國,
但上帝不只為信仰祂的人預備了天國與永生,也為每一個不信仰祂的人預備了地獄,
把原來不配接受永恆的人,不論是否悔改都被提到永恆之中,
我想有地獄的設立,正是上帝的愛最清楚的明證。
而地獄既然是上帝出於愛,
而為了「愛其他事物(諸如成就、永生、天國...任何不是愛的信仰)大過愛祂」的人預備的,
那麼我們大概也就可以(以時間下的情境類比)想像:
因為他們不那麼在乎上帝,
剛進入地獄的人實在很有可能會覺得地獄比較像天國,而天國卻比較像地獄,
(西蒙‧薇依這麼說:「入地獄者在天堂,但對於他們來說,天堂就是地獄。」)
法朗士(Anatole France)在《泰依絲》(Thais,或譯黛依絲、泰旖思)中一段對地獄的敘述,
是我覺得我讀過的所有作品中最有趣的一種想像:
地獄中的人們在永刑中仍然無動於衷地繼續如同在世般活著,
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身處地獄,
但看在基督徒的眼裡,他們卻時時受到地獄之火的燒灼折磨著。
這時大概會有人問說:
「既然如此,那我們自己不乾脆就放棄努力去愛,以後到地獄就好了?哪還要傳什麼福音呢?」
以人的角度來看,我覺得地獄或許可以說是一種給跌倒的人的安慰,
但基督還是催促人們要傳福音,
因為只有上帝這個真正的永恆才能夠禁得起永恆的考驗、有永恆的價值,
一切不是真實的永恆的信仰,在永恆中必然無法撐持,
若是錯過永恆的價值,這時的地獄對於進入地獄的人來說就真的是絕望的深淵了,
(但對於不在乎愛的人,我認為實在很可能會真的寧可忍受永恆的折磨也不願意回轉向愛)
得到救贖卻必須永恆地受到救贖的折磨,這實在是無法想像的悲劇。
只有與永恆的價值同在,人才能配得享有永恆的生命,
或許,這也可以解釋,為何所有人都得到了上帝的救贖,
卻只有蒙受揀選的信徒能夠因信稱義吧。
而當一個人若是渴望成為信徒時,愛就成了那人的義務,
不管是否能做到,或者上主是否真的揀選、接納了那人而給予那人獎賞,
或是其他任何的原因,這個義務都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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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noth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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