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歡「原罪」這一個詞
這是外來語的翻譯中的傑作
可以很簡潔又完整的表達這個概念的內涵

之所以會這樣說
可以看看文言文中對「原」這個字的用法:
在文言文中「原...」做為一個形容詞的用法
其中一個意思是我們現在所習慣的「原有的...」
另外一個則是「...之源」
而我們與生俱有的「原罪」
是可以同時包含這兩種解釋的:
這同時既是我們所原有的,也是一切罪的起源。

在之前討論洗禮的文章裡面
已有談到了原罪的概念
在於雖然我們的感官有限
我們有缺失的認知系統
卻總是自以為義的論斷一切
而看不見人或事物的本質
(比較詳細的說明可以參考之前的拙作)

一段認罪的人生必然是充滿爭戰的
因為我們渴慕人生的真道但卻又永遠是偏移的
所以「如何與原罪共處」
對我們來說應該可以算是個非常重要的課題:

我們必須隨時警醒、不停探求
以試著更加釐清我們所想的、所做的正把我們帶往哪一個方向


從原罪的概念中我們可以說
我們可以給予較精確的定義的
只有本來就是我們自己所定義出來的抽象概念
(也就是說這些概念本身都已帶有了價值判斷)
這些概念可以說是我們對於被我們所認知的客體的詮釋工具
概念當然是不可能精確的詮釋在現象界的人事物
但因為我們將感官所得的感覺變成認知系統中的知覺的過程
不管是經由什麼樣的途徑
都無可避免的會對於接受到的感覺進行化約
(這是我們的認知系統本身的缺失)
而在習慣上我們最常使用的認知方法
其實就是使用抽象的符號(特別是語文)將現象界的人事物予以概念化

即使我們不透過符號進行認知
也必然要使用抽象的概念對我們的認知進行詮釋
(這個過程本身就包括了論斷)
我們無法擺脫對於這些概念的依賴
但是我們可以試著藉由更精確的釐清這些概念的意義
在我們進行認知的或是詮釋認知的時候
盡量使用能夠更趨近於原本感官所接受到的感覺的概念
即使不見得能構更貼近人事物的本質
至少我們也可以對自己如何看待這些人事物有更清楚的了解

在對概念進行認識的同時
我們也要盡力去探究心中的迷思
所謂的「迷思」
也就是因為這個世界的影響或是經驗的捆綁
而使我們在心中覺得「很自然而然」、「本來就是這樣」的信念
這樣的信念可說是最標準的自以為義
但在每個人的心中都存在著數不清的迷思
做為一個認罪的人
我們應該要試著找出心理潛藏的迷思
並且試著去了解這樣的迷思是從何而來?
對自己和別人又造成了什麼影響?
而我們又應該用什麼樣的心態去面對
原本因為迷思而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那些特質?
也許在破除舊的迷思的過程中
我們的心中又會因而出現新的迷思
但若因為存在著這樣的風險而放棄探尋真理和自由的努力
我認為這樣的做法是因噎廢食、並不可取

我們的認知另一個嚴重的毛病
在於我們必須使用過去的經驗或是期待來認知未來
而時常會被這些經驗和期待所綑綁
沒有任何憑據的期待應該要避免
而當我們必須藉由過去的經驗推測未來之時
也不可以過於信任自己的判斷
而忽略了改變的可能


只是無論我們怎麼做
只要我們還在世一霎時
我們的罪性也就會跟著我們一霎時
雖然說是如此
即使我們沒辦法總是按著真理而行
即使我們只能夠得到有限的自由
但我們既然已經意識到了自己對於真理和自由的渴望
我會認為我們還是值得、也應該要盡心盡力的
去追求這個我們在世所永遠不能及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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