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青年國是會議中
惠恆所在的那一組曾討論過一些審議式民主的問題
結論報告中的重點在於:
推廣審議式民主之前
必須先了解在我們所處的現實環境中
這是不是最適用的模式?

首先說明審議式民主的本質
這是人類在處理社群事務時最原始的模式
大概是打從人出現在世界上的時候就已經形成
雖然這名詞被台灣人說得好像是什麼時尚的新觀念一樣
簡單的說
其實也就是社群中的公民共同集會
在其中平等的參與討論
各自提出不同的意見
最後討論出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妥協方案

這看似是一個很公平的模式
但現在不是兩萬年前
我們的社會已經形成了許多階層
而各個階層擁有的社會資源有著極大的差異
正如傅柯(Michel Foucault)所言
語言的符碼詮釋權掌握在既得利益者的手中
資訊的傳播也處在他們的控制下
受支配者既沒有一個高度組織化的符碼體系作為後盾
也缺乏掌握資訊的能力:

在這種資訊極度不均的條件下
討論不可能是平等的

以當前的社會結構而言
審議式民主的形式
不但受支配者在其中仍舊無法表述自己
更會讓既得利益者的權力符碼直接植入被支配者的認知
(也就是讓受支配者也認可既得利益者的壓迫)

在這樣的社會環境
推動如此的一套模式
根本就是過去獨裁統治時代的既得利益者
為了恢復失去的特權與優越感而設下的陷阱
藉民主之名行反民主之實
真是高招!
以後我們講話的時候要多學著點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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