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他們應該已經差不多要這樣認定我了
但我希望自己可以做到不辱沒這個稱號
而不致浪得虛名

每次遇到嘟嘟或王鈞弘
總是會覺得羨慕
他們那種從不在意別人說些什麼
只對自己的生命負責的態度

可是我既不夠堅持
又常常還是會顧慮別人的觀感

知道自己應該要做些什麼
計畫排得比什麼都好看
卻往往未曾認真的實行

知道怎麼做才是對的
但只要外面一有了壓力
就老是屈服於他們的看法之下


幹嘛要背叛自己?
自己不對自己負責
難道要寄望那些連什麼是自己都不知道的人?


我想當怪咖,

當一個名符其實的怪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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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位的對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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