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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學最基本的假設是:每個人都是「理性」的,
而「理性」的定義是「按照自己的最大利益行事」。
要在關係中得到自己的最大利益,
人必須在關係中盡量完全支配自己,
而若是要在關係中盡量完全支配自己,
就必須在關係中盡量完全支配他者,
因而尼采認為「意志」即「權力意志」是一點也不錯。
「人受權力意志的驅動而理性行事」
這幾乎是一個完全正確的法則,
但在這樣的法則下,人是不自由的:
實際上並不存在選擇的可能,
只有對於自身利益大小的判斷。
命運的必然性不僅拘束著現象世界,也拘束了人的心靈,
在權力與憎恨的輪迴之中。
「超脫輪迴」的意義,在於從必然性的束縛中得到自由,
而人唯一的自由就是愛。
純粹的愛尋求合一而不是尋求支配,
而只有自由地犧牲所擁有的一切,
(包括任何受自身支配的關係:現實中的權力關係以及對人事物與自我的概念)
才有可能使意識的主體與其對象達到合一,
因此愛也必然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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